为进一步深化学分制教学管理改革,坚持以学生发展 为中心,尊重学生个性发展、 自主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 性和主动性,规范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41号)和《武汉轻工大学本科生完全学分 制学籍管理办法(2017)》(轻工大行发〔2017〕33 号),和《武汉轻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轻工大普教〔2025〕72 号),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开展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基于人文与传媒学院各专业实际情况,制定人文与传媒学院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细则。
一、文传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由院长牵头的转专业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熊文军、邱婕、信莉丽、刘科军、汪弘扬。
二、转专业学业背景要求与遴选条件
(一)转出和转入学业背景要求与遴选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原则上面向当学年入学的一年级学生。
3.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间可申请互转,可接收除匹兹堡联合学院外所有符合转入专业学业背景要求的学生。直至项目专业学生人数达到招生限额。
4.匹兹堡联合学院专业间可申请互转,可接收符合专业学业背景要求的所有其他学院学生。各专业学生总数控制在招生限额内。
5.所有申请学生应符合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制定的专业学业背景要求。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申请跨类转专业的学生,非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申请转入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学生。
2.作为高水平运动员、专升本和第二学士学位被录取的学生。
3.匹兹堡联合学院申请转出到其他学院的学生。
4.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转出到除匹兹堡联合学院之外的非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的学生。
5.经转学进入我校学习的学生。
6.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
三、转专业计划数
(一)转出人数
1.按照学校的相关要求,原则上各专业(类)转出学生人数不设限制。
(二)转入人数
1. 根据学院专业的建设规划、招生规模、现有教育教学资源和办学条件确定当年度各专业接受转入人数,原则上各专业(类)均接受学生转入但不高于各专业(类)当年核定招生人数的20%,即汉语言文学专业转入人数18人,网络与新媒体专业转入人数18人。广告学专业转入人数控制在招生限额内8人。
2.如果汉语言文学专业转入人数超过18人,广告学专业转入人数超过8人,网络与新媒体人数超过18人,则由学院组织考试,按照考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列选定。
四、学生转专业程序
(一)学生申请转专业
11月17日上午8时-11月21日下午5时,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操作方法见附件2《教务系统转专业操作指南(学生版)》)。逾期不予补报。每个学生允许提交一个转入专业(类)志愿。
(二)转出资格审核
11月26日前,学生所在学院根据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完成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并公示,并将符合资格的学生名单报学校教务处。(具体格式见附件3)
(三)转入资格审核
11月27日-12月12日转入学院完成对入围转入学生的综合情况进行审核(资格审核、遴选),将拟接受转入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并将学生名单报学校教务处。(具体格式见附件4)
(四)复审及公示
教务处对转出与转入学院双方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进行复审。在转专业期间受到任何纪律处分者,取消转专业资格。12月22日前,教务处对拟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五)办理转专业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获得转专业审核通过的学生到原所在学院领取《武汉轻工大学学生学籍异动表》,按学籍异动程序办理转专业手续。转入学院将转入学生的学籍异动表统一交教务处存档备查。
五、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
(一)转专业学生的学分认定
1.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修读的课程,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名称相同或相似,课程学习内容基本一致,且学分相同或高于转入专业的学分要求的,经转入学院认定后,按转入专业课程性质和学分计入成绩。
2.已修读的在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中没有的课程,经转入学院认定后,可作为通识选修课学分计入成绩。
3.转入专业要求修读,而在原专业未修读的课程,或虽已修读但低于转入专业的学分要求的课程,须补修。
(二)毕业和学位审核要求
经批准转专业学生,严格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学业并开展毕业资格审核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
六、其他
(一)学生一经办理转专业手续不得再转回原专业,也不允许第二次转专业。
(二)未尽事宜可咨询学院教学秘书陈晓蕾老师,电话:83935055,QQ:787955208
人文与传媒学院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