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工作正式开始,请同学们查阅各项通知链接并按相关要求积极开展申报工作,学生申请、提交材料时间从2021.10.7日上午12时开始,到2021.10.12日上午12时结束,结束后不再接收新的材料(相关表格在附件中下载)。以下是各奖项的具体申报通知:
1、关于开展2020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http://yjsc.whpu.edu.cn/info/1084/2108.htm
2、关于开展2020年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http://yjsc.whpu.edu.cn/info/1084/2109.htm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评选对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非全、延毕、受处分学生不参与)。文传学院2019、2020级学业奖学金推荐名额:一等1人,二等2人,三等9人。2021级研究生按照入学考试成绩评选。具体评选办法按照《武汉轻工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具体见第十一、十二、十三条。
第十一条 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获奖条件及奖励标准为:
(一)推免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
(二)入学考试成绩优良,复试成绩突出的考生,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三)初试成绩达到国家一区线标准,复试合格的考生,享受三等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第十二条 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分为三等,具体设置如下:
等级 |
获奖比例 |
奖金(元) |
一等 |
≤10% |
10000 |
二等 |
≤20% |
8000 |
三等 |
约70% |
6000 |
第十三条 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评选:
(一)必须完成上一学年内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及其他各项要求,应修、补修、重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学位课70分及格,非学位课60分及格)。
(二)留级、降级、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生不参加评选。2年制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参加三年级评选。
(三)一般在一级学科内进行评选,对考核内容进行加权评分,按总分高低顺序排名,确定获奖等次。考核内容为:
A思想品德表现,占10%;
B学习成绩,二年级占50%,三年级占20%;
C科学研究,二年级占20%,三年级占50%;
D社会工作,占10%;
E社会活动,占10%。
各项考核指标细分为次级指标,次级指标的计分按照附件《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计分标准》进行。
二年级总分计算公式为:总分T=A×10%+B×50%+C×20%+D×10%+E×10%
三年级总分计算公式为:总分T=A×10%+B×20%+C×50%+D×10%+E×10%
第十四条 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一)不遵守国家法纪法规和校纪校规,受到党、团或校级处分的;
(二)无故旷课,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者;
(三)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四)其它违反学校规定者。
2019、2020级符合条件参选的同学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二)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三)课题研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各类社会活动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承担社会工作的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
2. 2021年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文传学院1人
评选对象:在校研究生会、学院研究生分会、研究生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任职满一年及以上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具体评选办法见《武汉轻工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符合条件的同学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审批表
(二)担任研究生干部的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
报名参选的同学请于下周三10月13日12点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文传学院外语楼204办公室。学院将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按照评选办法评审,并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